能回到从前,犹格说什么也要选择‘神嗣’这一种族。
可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。
身为人均【仇视】起步的触手怪,犹格这三天过得那叫一个心惊胆战。
穿越第一天就差点被噶了,要不是身娇体柔,顺着入水口滑入了下水道,否则他现在恐怕已经被人剁成了肉酱,然后成了某人亦或者某些人的盘中餐。
这不是夸大。
第二天惊魂未定的犹格,可是在一个酒馆后厨吃霸王餐的时候,亲眼见到了一只焉了吧唧的史莱姆。
起先他还还以为这史莱姆和他一样饿晕了,因此不得不铤而走险摸入这酒馆后厨里找东西吃呢。
结果他躲在木桶里大快朵颐着,这史莱姆便被厨师提着扔到一个榨汁器具里,将体液全给搞了出去,然后做成了某种鸡尾酒的配料!
我滴乖乖。
那史莱姆死得老惨了,就一张皮,被随手扔进了垃圾桶里。
不过人倒是挺硬气,从被榨汁到死翘翘也硬是不吭一声。
全程观摩的犹格直接就给看软了,于是在厨师离开后,他毫不犹豫的从木桶里伸出触手来,然后提桶跑路。
哈哈,叫你后门不关!
事后厨师被罚了一个月工资这件事,犹格不知道。
他只知道一个木桶的量的苹果,应该够他半个月不用担忧食物来源问题。
第三天。
食物被城里自由工作者们呼朋唤友的组团拿光了。
娘希匹!
真是人善被人欺,触手怪善了更被人欺!
这,就是犹格现在心情不好的原因。
他现在太弱小了,单挑一个健康的成年人都不一定能够稳胜,更别说一群带武器,一看就不好惹的无业游民。
一朝回到解放前。
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犹格只是颓废了半天,终于在肚子饿了的逼迫下,从自己躲藏的阴沟里爬出了来。
没法,生活还得继续。
虽然变成了一只人见人厌的触手怪,但犹格并不想放弃自己的生命。
“昨天那家酒馆指定是不能去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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