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比之下,周昌慌里慌張,說話前後矛盾,破綻百出,一看就是事情的發展出乎了他的意料,他已經手足無措徹底懵圈了,做筆錄的時候隱瞞了很多內情不想說出來。宋衛軍琢磨,周昌可能知道很多關於他姐的情況,說不定也知道他姐夫項明涵惹上的事,一定得把他再傳喚過來問話。 “明天把周昌叫過來。環曉科技的監控可以調嗎?” “我試試吧。” 孫浩誠不想再和周昌打交道,就往廖局身上推,“師父,環曉科技是陵東的納稅大戶,廖局打了招呼的……” “我知道,那明天先讓小王再跑一趟,把李志峰抱著的那個女同事叫過來做個筆錄。” …… 第二天上午李志峰就被依法刑事拘留了,他死不承認也沒用,尋釁滋事本來就是個口袋罪,警方一口咬定證據確鑿。 李志峰在拘留所裡照了照片,被錄了指紋和虹膜,就連聲音的樣本都要被採集,警察給了他一篇文章讓他反覆朗讀了幾遍。身體的檢查也非常嚴格,他被脫光衣服,裸著身子雙手抱著腦袋原地跳,還被摳了屁眼,看有沒有偷藏東西。 楊玉蘭來公安局拿拘留通知書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的下午,她送來一些換洗衣服,在登記表的家屬關係欄裡填的是“未婚妻”,她本來想填“女朋友”或者“同事”,但又覺得不太合適,警察可能不會承認。 因為是刑事拘留,家屬不讓見面。 楊玉蘭從公安局出來,上了自己的寶馬迷你,開回婁琛雨的小區把媖子接上車,再一起去城中村那邊。 媖子是她的保鏢,陪她過來找衣服的,但沒陪她去公安局。 李志峰住的出租屋她們沒鑰匙進不去,媖子很想撬鎖進去,楊玉蘭感覺不太好沒讓她搞。她心想李志峰和婁琛雨同居了一段時間,肯定有些衣服留在婁姐那了。 去了之後衛瓔給她們開的門,她一直在幫忙照看晴晴,所以還在那套大平層裡住著,這兩天公司放假了就一個人在屋裡畫畫,也不回學校住了。 楊玉蘭找衣服的時候,媖子在翻婁琛雨的大衣櫃,順了一條lululemon的瑜伽褲和一件緊身夾克,還想拿走一個愛馬仕。楊玉蘭自然是識貨的,說太貴了不讓她拿,媖子偏要拿說是出任務有用,沒辦法最後讓她挑走了一個MCM的包包。 回到城中村,楊玉蘭挑了一家稍微好一點的餐館,打包了幾個硬菜帶回安全屋和大家一起吃。 昨天和她們一起吃飯的時候,發現她們外勤的經費可能真的不是很足,吃飯挑的是那種最便宜的餐館,感覺食物不太衛生,吃完她回去就拉肚子了。 今晚有人請客吃好的,外勤們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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