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了,我该走了,明天还要上班。 嗯?今天周几? 她是自由职业,工作日和周末向来没有分别。 周二!卡卡剜她一眼:我是加完班被你叫出来喝酒的,你能不能长点记性? 喝多了喝多了。她毫无抱疚,但确实有点头晕。 叫到车了。卡卡拿起包,临走前还是劝了她一句:不合适了就分,男人不有的是。 还以为她心不在焉是因为和男朋友冷战。 她回:分手了谁帮我分摊房租?一个月八千啊jiejie。 卡卡冷啧了声,走了两步又回来:哎,你还行么?要不要把你送回去? 她晃了晃酒瓶瓶底:我喝完再走。 她离得近,就住酒吧对面。 但她把酒喝完也没走,抱着空瓶子盯着周时的背影,活像个痴汉。 她确实是个痴汉,还是最傻最蠢的那种。 当年暗恋最上头的时候天天听洗脑神曲I really like you,甚至想过把歌直接分享给周时表明心意,但还是退缩了,那时候两个人已有半年没联系过,突然表白会被当成神经病。 没想到若干年过去她还是这么怂,眼睛快在他后背盯出洞来,都不敢过去看看他正脸。 酒吧在工作日打烊早,服务员过来挨着桌子提醒快到时间了,又问还要不要点酒。 她听见周时回了句:不用了谢谢。 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好听,她又想起自己曾经说过的那句:耳朵怀孕了。 脸上还是燥热,可能是因为喝了不少酒。 服务员看了眼她,似乎看出她喝多,竟然没问就回了吧台。 她有点不大高兴,反而叛逆地想要再点单,正要伸手叫服务员,福至心灵地想起可以请周时喝一杯,非常普通地老同学偶遇后的一杯酒,没有任何其他的意图。 一颗心却开始砰砰狂跳,她骂了句自己没出息,又站起来冲向吧台。 酒后脑子迟钝,到了吧台,她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和周时擦身而过,最近的距离只有二十公分。 时隔四年,不,时隔七年的二十公分。 服务员已经在擦杯子,看到她后整理神色,耐心问她要什么酒。 她点了两杯加冰威士忌,又低声嘱咐服务员快一点。 只要侧转头就能看见他,她却又开始固执,固执地等拿到酒再一步步走过去,干净,漂亮,大大方方地打招呼。 她在心跳声中整理说词,该说好久不见,她一向喜欢这四个字,终于能派上用场。 然后呢,是说我早就认出你了,还是我刚认出你?如果他想不起自己怎么办? 酒后的脑子处理不了太多信息,却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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