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瞎子差不多,失望透顶,两不相帮。”
刘叉突然说道:“暗透了,可见光明。”
灰衣老者笑问道:“那你有没有想过,这句话,哪座天下最适用?只说纯粹,哪座天下的心思最纯粹?”
灰衣老者伸出两只手,“浩然天下,人心在往下走。但是我们,在往上走。这就是最不可阻挡的大势。”
老人双手握拳,轻声道:“到了浩然天下,就该轮到你拔刀出剑了。”
刘叉点头道:“当如此。”
灰衣老者突然拍了拍这大髯汉子的肩膀,“去了那边,打得对方知道疼了,你总有机会再见到那个阿良,到时候分个高下,我准许你以浩然天下的一洲之地,作为你们双方比剑的小彩头。”
阿良去过蛮荒天下很多的地方,杀妖极多,却也与一位剑客豪侠成为了真正的朋友,便是这位刘叉。
阿良回到剑气长城后,曾经与一帮小屁孩笑言那刘叉,果然不曾让人失望。
大躯,形貌粗犷,任气重义,豪迈无羁,能为诗歌。
当然说完这些不太重要的客气话,阿良很快就又恢复本性,吐口唾沫在掌心,捋了捋头发,与那些一惊一乍的孩子们“泄露天机”,铺垫完毕,就得说真正的重点了。
“那厮再了不得,也依然被我的风采所折服,二话不说,就要摘剑相赠,我不收,他便又要以刀做笔,算是提笔赠诗,我是谁,正儿八经的读书人,你刘叉这不是自取其辱嘛,见我不点头说个好,那厮一写就停不下来了,一条古时水,向我手心流,森然气结一千里,磨损万古刀,勿薄细碎仇……啥?你们竟然一句都没听过,没关系,反正写得也一般。记不住就记不住,不过以后你们谁要是在战场上对上了那刘叉,别怕,打不过了,见机不妙,立即与他嚷嚷一句,就说你们是阿良的朋友。”
但是那个自称读书人的阿良,赌棍酒鬼更光棍,不知不觉就在剑气长城待了百余年,从未身穿青衫悬佩玉佩,从未真正像个读书人。
他走的时候,甚至剑客没了剑,佩刀戴斗笠而已。
没有人知道,陈清都为他送别的时候,郑重其事说了一句,“走了,就别再回来了,一个外乡人,能在剑气长城待这么久,就算你不走,我也要撵人。”
那男人只是一边揉着老大剑仙的肩膀,一边嬉皮笑脸道:“若有好酒,帮我留着。喝不喝,看我心情,可留不留,却是江湖道义。”
不过最后,男人扶了扶斗笠,离开茅屋那边之前,背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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