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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剑来》 第七百六十三章 霁色峰上(9/2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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怕吵到稚圭,在更后来,双方闹了那么一场,估计就算一个乐意喊,一个也不会应了。不过住在泥瓶巷另外一端的小鼻涕虫,顶替了宋搬柴,顾璨不知为何,每次一个人去田垄趴着钓黄鳝,回家都喜欢绕路,非要穿过一整条泥瓶巷回家,小鼻涕虫腰悬一只竹编小鱼篓,一边跑一边可劲儿喊着陈平安的名字,陈平安只要在家,都走出屋子,大多会站在院门口外边,与顾璨聊几句。刘羡阳偶尔听烦了,会扯开嗓子骂几句喊鬼呢,顾璨停步之前,就会回一句喊你祖宗的名字呢,赶紧把那懒货王朱喊起床,一起烧香,求求祖坟冒青烟……宋集薪其实心知肚明,如果不是陈平安拦着小鼻涕虫,不知如何说服了顾璨,宋集薪他家每天都要换春联、门神,宋集薪不心疼那几个银子,但是谁不烦啊。
    顾璨这个小王八蛋,比陈平安记仇太多了,是真能咬牙不睡,辛苦熬到深更半夜,再跑来自己家门口丢石子砸窗户的。当年觉得可笑、事后越想越最可怕的地方,在于每逢雨雪泥泞,巷子里边留下的一串鞋印,是大人的,而且稍稍错开的两串脚印,只出现在半条巷子。这意味着顾璨是冒着雨雪天气,出了自己家门后,是绕路到了小巷另外那边,再走向陈平安和宋集薪那边,砸完石子就沿着原路飞奔逃走,直到今天,宋集薪都很好奇那双大人的鞋子,顾璨到底是栽赃嫁祸给了谁,当年到底是从谁家里偷来的,这个小鼻涕虫又是具体怎么“一路行走”的。
    要知道,那会儿的顾璨,才四五岁啊。
    如今的顾璨,好像还不到而立之年,就成了白帝城城主的关门弟子,已经在中土神洲是出了名的“讲理之人”。
    如果说小时候的陈平安,只是由不得他怕麻烦,所以习惯成自然,变得很不怕麻烦,那么顾璨的那份好耐心,就真是天生的了。
    宋集薪哪怕今天与陈平安重逢,依旧觉得顾璨,其实比陈平安,更像是一个纯粹的修道之人,是天生的野修,或者说是天生的白帝城嫡传。
    而且宋集薪笃定在未来百年内,顾璨一定会是中土神洲最出类拔萃的几个天才修士之一,或者没有之一?
    宋集薪想到这里,笑了起来,轻声道:“我们泥瓶巷是个好地方,我小时候不该怕鬼的。”
    大渎水畔,马苦玄独自一人,伸了个懒腰,舒展筋骨,然后十指交错,静待一场苦等多年的问拳,姗姗来迟,让他好等。
    不过如今大概可以换成问剑了。
    半个朋友的余时务已经识趣走了,余时务就这点最好,那些难听的好话,愿意说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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