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简直就是瞌睡遇到枕头,可不巧了么。
也是,这年头,三万现金的力量可不是一般的大,绝对比一个死物的祖宅强。
对方很年轻,才三十二岁,正是躁动的年龄,而且做腻歪饭庄掌柜了,早想去南方倒腾,但无奈一直很缺本钱。
这要是把房子卖了,换成三万块,那他去南方当倒爷的本钱可就有了。
别说,曹志强自认是占便宜的一方,但他倒是挺看好对方的头脑跟眼界。
没错,房子是死的,钱是活的,哪怕这房子所处地段相当不错。
可要等着房子升值涨价,还得等好多个年。
但此时如果你当个倒爷,去南方倒腾东西……
不说别的,就说去南方随便买点时髦衣服回来卖,一转手就三四倍的利润。
如果运气好,对方来回倒腾几次,不用一两年,三万就能翻倍。
这不比守着个小饭庄,整天烟熏火燎,赚那点辛苦钱强?
曹志强要不是志不在此,有更多发财方法,他都想去干倒爷了。
而且他的条件更好,起码随身空间就是别人比不了的。
不过话说回来,不管任何时期,经商当倒爷,那都是有风险的,不是百分百赚钱。
所谓下海经商,更多的,是被淹死在海里的家伙。
就连他曹志强,身为一个能预知未来走势的人,都不敢说此时在国内当倒爷稳赚不赔,更别说这个马精文了。
毕竟,投机倒把罪可还在呢,而且各地各部门,到处都是一张张血盆大口。
前世那个牟其中牛吧,可结果如何?
而且有几个能当牟其中呢,大部分都是在下海的过程中被淹死了。
不过这跟他曹志强无关。
这马兄弟既然如此有雄心壮志,那必须支持,必须称颂!
要不然,我还怎么捡漏?他还怎么卖这么好的房子给我?
“这是五千!你看看!”
未免夜长梦多,曹志强直接掏出那个还没怎么焐热的,装满了五千元的牛皮纸袋。
等对方不敢相信的打开牛皮纸袋,看着里面一沓沓的崭新钞票,进而有些呼吸停顿的时候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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