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已经分开了,师弟给我们每个人分配了任务。”芬格尔快速简洁道。
“师弟?你是说路明非?”昂热皱眉,“他现在在哪?你是说是他让你来找我们的?”
“对。”芬格尔面不改色。
事实上是除他之外的所有人,师弟那混蛋唯独把他忘了。
“我们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。”
上杉越忽然面色不善道:“路明非,就是上次那个来吃面的男生?”
昂热瞬间了悟,给了副校长一个眼神,示意赶紧忽……解决。
副校长大力揽过上杉越肩膀,哈哈大笑道:“可不是吗?老越啊,你不提我都忘了,咱们现在是亲家了啊!”
“混蛋,谁跟你是亲家!”上杉越急眼道,“老子还没同意那小子追我女儿呢!”
副校长拍了拍他肩膀,神色严肃道:“老越啊,这个恐怕由不得你,人小两口私奔都整出来了,你还想横插一脚,以什么身份?”
“当然是亲爹!”
“出生起就没见过的亲爹?”副校长冷笑道,“你闺女认不认你都是两说,那个叫源稚生的小子认你了?你以为你跑过去说,‘闺女啊,我其实是你未曾见过面的亲生父亲’,她就会热泪盈眶地扑入你的怀抱哭的像个孩子?醒醒,你知道我为了讨好我儿子花了多少年功夫吗?”
上杉越一愣,旋即沉默了好一阵,方才低声道:“你花了多少年才消除你儿子的心结?”
副校长背着手,意吁嚱道:“他都步入中年了,才愿意喊我声爸爸。老越,要想补全这么多年来欠下的时光,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到的。”
“……你有什么好建议?”上杉越决定不耻下问。
“四个字。”副校长伸出四个圆润的手指,语重心长道,“投其所好!说简单也简单,她喜欢什么你就从什么入手。”
上杉越面色难看,语气硬邦邦道:“她现在喜欢那个混小子,难不成我还得去讨好那把我闺女拐走的混蛋?”
副校长斜眼道:“老越,以你现在的心态,我估计你闺女结婚的时候都不会给你发请柬。”
“他敢!”上杉越大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