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米,八米,五米……一步步靠近,只有距离还有两米的时候,布劳恩蓄力,后脚猛然一蹬,飞身向钟维正踹去。而汤米和查尔斯也不甘示弱,一个跳步挥拳,另一个垫补,侧踢,配合着布劳恩的攻击,向钟维正扑去。
而早就知晓他们动作的钟维正,嘴角一勾,接着装作听到声音,慌乱的转身,飞速向后退,等快贴近西洋菜的时候,脚步一止,身子微微右侧,抬起左手适时按在布劳恩的脚腕上,一压一引。右手一抬架住汤米的拳头,顺力一转,缠住对方手臂,一压。
等到感觉到左侧腋下枪袋一轻,便一手缠压着汤米的手臂,顺势一推,不着痕迹的借故飞快离开,撇除自己的嫌疑。
没错,钟维正想到的办法,就是激怒布劳恩,不断的刺激他,给他机会,再自己留给他的合适时机攻击自己,自己再顺势被西洋菜抢枪,在推布劳恩去做人质,以此一场看似巧合的意外,放走西洋菜,将自己摘出来。
果然,布劳恩和此时其他政治部探员一样,对得起他们志大才疏,眼高手低,做事不懂脑子,只会拍马屁,抢功劳等等的一系列负面评价,成功的在不知不觉中,配合钟维正完成了一切计划,也成功的将他变成了西洋菜手中的人质。
一手勒着脖子,一手用枪指头,告诉其他人不要靠近,将手铐钥匙和装着钱的箱子丢过来,并让开路,不许带人跟上来。
以上的种种,就是一个十分定型,且平常的挟持人质,发出威胁警告的现场。
什么冷静一下,被包围,跑不掉,束手就擒,不要伤害人质的话,明知没有丝毫作用,也要说一下,毕竟是必要的程序。
最有用的就是按照西洋菜说的做,丢过去手铐钥匙,装着赃款的箱子,看着对方打开手铐,将箱子丢进车里,拿枪抵着布劳恩的脑袋,上了车,然后从警方让出来的一条路,突围而出,跑的越来越远,直至不见踪影。
甩锅的人有了,不是布劳恩等人偷袭,钟维正也不会后退,被西洋菜拿到他的枪,趁机劫持布劳恩离开。
现在钟维正要考虑的,是接受上级问话的时候,究竟是用咎由自取更好,还是害人害己更妙?这还真是一个不好选择难题啊!
……
湾仔警署的羁押室内,又添新人,不过不是同事,而是犯人。西洋菜的手下,都被带来了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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