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么没球赛就晚上去街头打球,从不在白天学校里打。
要么听摇滚泡酒吧喝醉,喜欢在城市的夜晚发泄自己内心的喧嚣,有点钱了也会去百老汇看小姐姐们歌舞。
这点姜超倒是挺喜欢,本来人都是这样的,你在收敛,你再放纵。
他前世也差不多这样,白天在公司苟延残喘,晚上LOL大杀四方.......理论上是一个意思。
而这小子接下来的做法就顺理成章了。
在拥有这么多钱之后,他第一时间就重金买下了这支他生活城市的NBA球队。
NBA管理最烂的队。
大苹果城的—团烂泥。
亦是,躺平摆烂、我奶奶带队也能赚钱的——
尼克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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