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码曲涧磊在废土生活了六年,也没搞清楚垃圾场到底有多大。
女人这么威胁他,他依旧不做声,就那么默默地待着。
曲涧磊有足够的理由反驳,但是他又不傻——跟一个带枪的人讲道理?
他相信,别人会给这傻女人提示的。
果不其然,三爷就出声了,“傻曲鼻子下面有嘴巴,他还会写字……”
“只要他说,自己在矿场讨生活,没人会买他!”
“不明白什么意思吗?可能买他的那些人,也不想自己哪一天被卖到别处矿场。”
三爷真不是要救曲涧磊,而是为所有拾荒人着想——这么做,垃圾场的秩序会大乱!
再坏的秩序,总好过没有秩序!
“白耽误时间!”女人抬腿又是一脚,将曲涧磊踹倒在地。
曲涧磊还是耷拉着眼皮不做声,这是他培养出来的“制怒”习惯。
“好了,这是KS16的绳子,先解开吧,”断了左臂的男人出声,“关起来观察两天。”
这是最正常的应对手段,此刻居然是最友善的言辞。
一名只带了长刀的男人上前,蹲下身去帮曲涧磊解绳索。
只看他的武器,就猜测得到,这应该也是一名拾荒人。
不过他腰间的长刀也不是普通货色,应该是超频振荡刀。
本质上说,拾荒不止是一个技术活,不但考验眼力,也很考验实力。
而装备,本身就是实力的一部分!
在他解开绳索的时候,还有两支枪对着曲涧磊,防他暴起发难。
然而紧接着,长刀男人就轻咦了一声,“咦……你早就解开了?”
曲涧磊打绳结的水平很高,但是很不幸,他这次遇到了一个行家。
不过他没有什么社死的感觉,只是耷拉着眼皮回答,“想寻个机会逃跑。”
“这个……很难救活了,”女人拿脚尖挑一下罗杰斯的身体。
然后她很鄙夷地看一眼曲涧磊,“就这么看着他死去,连帮着止血都不做?”
曲涧磊不想回答,但是转念一想,不回答会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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