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来,那司棋从小跟他的姑表兄弟一起玩笑住着过,小时候戏言,就说长大了俩互相嫁娶。现在长大了,彼此出落的品貌风流。于是司棋回家时,俩人就眉来眼去,旧情不忘,自是不得机会。又怕彼此的父母不同意这桩婚事,所以二人就设法买通了看园子的老婆子,给他留着门,今天趁着乱,他跑进来,刚刚初次交媾。还没太享受,却被鸳鸯忽然来惊散了。那小厮原也是贾府外面听着使唤的,忙穿花度柳,从旁侧门出去了。司棋一夜睡不好觉,又后悔也没办法。到次日见了鸳鸯,自是脸上红一块,白一块,百般过不去。心里怀着鬼胎,茶饭无心,起坐恍惚。直到挨了几日,见也没什么动静,方才略安定下心。
这天晚上,那个留门的婆子跑来悄悄告诉她:“你表弟竟逃走了,三四天没上班了。如今打发人四处找他呢。”司棋听了,气个倒仰,因此想到:“纵然是闹了出来,也该死在一起。他却是个男人,倒先就走了,可见是个没情意的。”因此又添了一层气,渐渐地就气成了大病。
我们说,在当时看来,早恋是不可以的,即使到了恋爱年龄,未经父母批准,就跟谁好上了,也不可以,也属于偷情,是通奸,是和张生和崔莺莺走到一起了,是丑事。是不尊重父母,而且是禽兽一样只知道听凭自己的欲望,不是人。如果偷情完了,俩人上报父母,赶紧瞒天过海地结婚,不让外人知道,那还勉强可以,但也被父母当作一件丑事,会气死的。如果偷情了,又没有好,各自分了,后来又跟别人好,又没成,那这传出去,就说她是个**了,这样的姑娘,未来想出嫁给个好人,怕是也没人要了。因为那是当女儿的时候就不老实。所以,女儿婚前必须避男人,不能发生性关系。婚姻也要等着父母之言来做主。据说在民国的时候,如果一男一女单独一起在路上走,被族人看见了,就是活埋的罪。如果是夜里单独在一起,那还了得了。男女不经父母私下恋爱,是死罪。也就是司棋说的“也该死在一起”。
基于同样的法理,所以黛玉目前也躲着宝玉,或者说虽然谈不上躲着,但也见面保持一尺距离,不能互相乱摸。还叫丫鬟躲着宝玉一些。这才是听父母的话和知礼的。宝玉说句“也少不了咱们俩的”,这话也不要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