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顾正臣!”
王有成没想到,人都要忽悠到手了,竟出来一个生乱的。他不是成傻子了吗?往日里几次来拐骗顾青青,也不见他露一次面,说一句话,今日竟坏自己好事!
“哥哥……”
顾青青看向顾正臣,泪水在眼眶里打转。
顾正臣用力推开王有成,拿起“卖身契”扫眼了几眼,眯着眼说:“一无作价几何,二无清债说辞,三无中人作保,四无至亲作押,王秀才,你这‘卖身契’打得是什么主意?”
王有成被顾正臣识破,丝毫不怵:“哦,兴许是出门时拿错了。”
顾正臣看着猥琐的王有成,目光变得阴冷起来。
此人就是个无赖,一开始打定的主意并不是花钱买走顾青青,而是想将她拐骗至家中肆意欺辱,然后在顾家找上门时又随意丢弃!
到那时,顾青青失了清白,顾家依旧一无所获,即便是告到衙门里,王有成也可以反咬一口,说顾青青是自愿的。
他不只想欺负顾青青,还想将顾家推向更绝望的境地!
刺啦!
顾正臣将“卖身契”一点点撕碎,走向王有成,将碎纸砸在王有成的脸上,看着愤怒的王有成说:“王秀才,你喜欢玩是吗?不如我陪你。”
王有成呸掉嘴上沾着的碎纸片,喊道:“顾正臣,你欠我家钱不还,要你妹又如何?”
“你要一个试试!”
顾正臣厉声呵斥,肃然说:“依朝廷《律令》,若势豪之人,不告官司,以私债强夺妻女产业者,杖八十。要不要我们去衙门里问问县太爷,这八十大棍是打你身上,还是打我身上?”
王有成脸色一变,看向书童,《律令》里有这一条吗?
书童明显懂得多一点,无奈地点了点头,大明开国前一年,即吴元年十二月颁布的《律令》还真有这么一条……
王有成指着顾正臣,喊道:“你欠钱不还,还有理了不成?我要让你坐牢,让你全家都坐牢!”
顾正臣摆了摆手:“恐怕让你失望了,依《律令》,负欠私债、违约不还者,五贯以上,违三月笞一十。王秀才,欠你家的钱财,不说还有七日违期,即便我违约三个月,到七月份不还,官差最多也是打我十棍子,何来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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