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板,何必这么客气,你——” 棠宁话锋一滞,停顿了一会儿,带着几分笑意缓缓开了口。 “我好像见过你,你看起来,蛮眼熟的,你以前有来过台湾或香港吗。” 高启强有些意外,他确实去过香港,却对这张让人过目难忘的美人脸并没有印象,难道是偶尔碰见过?他刚要给出个含糊的回答,却发现棠宁实际上并不是在看着他问话,她的目光越过了他的肩膀,落在了他的后方。 陈金默就站在距他一步远的位置,面无表情,左手握右手环抱腹前,礼品袋拎在手里,是标准的保镖站姿。在听到女人的问话后,陈金默摇了头,棠宁挑一挑眉,倒也没再提这件事,随手取出一瓶名贵红酒,也和她meimei一样,踏上了向上的楼梯,每一步都能踩出细微的咯吱声。 老爷子也是够抠的,这房子里的摆设,装修,一看就都是旧的,他也不说给人家买套新的。 哦,也有可能就是棠夫人这副与世无争两袖清风的模样迷住了老爷子,所以她也不好突然篡改自己的角色设定,只能委屈自己住在这种郊区旧宅里。呵呵,为了钓个老金龟,牺牲可够大的。 他坐到了沙发上,陈金默接过他印满老花logo的围巾与羊驼毛大衣,挂到了一旁的衣帽架上。看着男人肩宽腰窄,高大健壮的背影,高启强有些吃味,没来由地生出一股闷气。他当然知道陈金默从未去过那些城市,没可能认识棠宁,但他同样也知道,这女人说那句谎话的目的。他是没文化,但他也是看过红楼梦电视剧的,玩什么这个哥哥我曾经见过,台湾人就是矫情。 陈金默本来就长得好看,是那种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,早晚得进局子的好看,十几岁时就有小姑娘不在乎他家穷得只剩一堆破盆非要跟着他,后来因为他整天胡子拉碴,不修边幅,看人时又总阴沉沉乜着眼,就全都吓跑了。那时他就很自私,自己烫个时兴的小卷毛,打扮得跟个花蝴蝶似的,却蛮横地要求陈金默就保持这种流浪汉风格,哪怕他的大腿内侧被青年的胡茬磨得红一道白一道,他也咬着牙不许对方刮胡子。 他们现在都过了三十岁,他以为自己早就不再像以前那样幼稚了,可以大大方方地看待有人向老默示好这种事。但是,好吧,大概再过二十年,四十年,他也还是这个不讲理的猫脾气,看着陈金默将礼品袋放到桌上,又顺手拿起个橘子帮他剥皮,他都要在接过橘瓣时含酸带醋说一句,你怎么不拿去给棠小姐。 “什么?谁?为什么?”陈金默一头雾水,茫然地垂下手看着他问。 他自己知道自己是无理取闹,瘪一瘪嘴,正思考着该怎么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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