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志田此人,一心摆脱“狗杂种”这一外号的前半段人生里,自认为已经收全了世界上所有的眼神,无论是鄙视的还是恐惧的,又或者仰慕,除了刘锋,刘锋——很沉静周全的下属,似乎永远平静沉稳,他高而削瘦,一身定制的黑西装永远笔挺,往黎志田身后一站,旁人说他冷的像能融进夜里,黎志田却想,“真是一只漂亮的杜宾犬。”有这么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狗在身边,他交杯换盏的商业晚会都能稍稍放下点心来。 刘锋看到黎志田喝的耳朵都泛红了时,心下叹口气,圆滑的去挡酒,单手扶紧了黎总喝软了的老腰…俩人第一次相遇都不太体面,刚当上小小老板的年轻黎总被对家公司雇的打手堵了,他一个靠竹棒挑货起家的年轻人不至于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,但寡不敌众,被掀翻在地的青年挣扎着,刘锋就是在这时冲进来,冷呵道:“警察要过来了,差不多够了!”或许因为他在那个年代有一口流利的普通话,穿了件蓝衬衫,年纪轻人高马大,三四个老混混溜了,留下了奄奄一息的小黎总,刘锋认栽,把人送去了医院。 刘锋那天第一天上班,支书记的儿子是他高中时都不会多看一眼的差生,但他故意使唤这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,甚至一杯茶浇在了刘锋新买的裤子上,茶叶粘在上面,像死虫子,这是他攒了很久饭钱买的,刘锋思考了一会儿,打折了支书记儿子的一只手,被大骂“你还配上过学?!滚出去”之类的话,他冷冷的离开了。 在医院被迫听完刘锋低落的自述后,黎志田第一句话是,“我他妈还以为你和那帮人一伙的,听着蛮真,我信不信啊?”第二句话是,“都是畜生,你把工作辞了,跟我干吧!”于是一晃二十多年,刘锋还是守在他病床边帮他处理事情的人,但黎志田会控制自己不骂太多脏活了,刘锋有很多条高级定制的西装裤,他们的集团是商业龙头,不变的是,刘锋还是那个会把他扶回去的人。 总裁办公室,五分醉的黎志田完成和女儿的报备电话累倒在椅上,“司机回去了,我送您回去。”刘锋端来一杯温开水,黎志田松了松领口,“莎莎钢琴会办完了,你找的地方不错,她喜欢。”他顿了顿,“今晚想在哪儿,你定。”尾音轻挑,刘锋有些意外,“您喝多了?”黎志田啧了一声,“都说了你定,再过会儿没机会了!”老男人酒足饭饱开始急色了是吧…刘锋无语了两秒,“咔”地关上灯,两步并做一步上前将他压在真皮靠椅上,熟悉的气息,使本就喝了酒的二人开始冒汗,嘴唇磨蹭间,刘锋扯开了黎志田的西服扣,伸手将衬衣从裤腰往上扯,“在这。” “你,真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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