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奎花了十两银子买回了一个人。 准确来说,买回了一个受了伤的女人。 现在这女人正坐在他的床上,身上只挂了一件赤色肚兜,双眼赤红,仿佛是一只被逼急了的兔子。 他烦躁地扒了扒脑袋,脖子上还有明显被抓出来的几条细长血痕,一时竟不知道该拿着女人怎么办好。 这事还得从两个时辰前说起。 常奎家住杏花村,是个猎户,进山的次数由季节决定,多则是五六次,少则两次,但每次都要在山里蛰伏几日,越是贵的家伙就越要往深山里去,最长的时候甚至要在山里待上半个月。 他的猎物不止野兽,还包括不少的草药,有些卖了,有些直接带回来。 这次常奎便是山里折腾了近十日,不为了别的,只为了一只白鹇。 仙气飘飘的白鹇,被喻林中仙子,翎羽华丽,上体和两翅为白色,腹下位黑纹,尾长,更有白凤凰的美称,为许多文人雅士所爱。 常奎并不懂这些,他只知道这鸟价值五十两银子,够家里用半年,但这东西只能活抓,若是死了,便是分文不值,只能带回家烤了。 从一个小厮手中拿到辛苦了好几日的酬劳后,揣着钱袋子一路往西,完成此行最后的目的—买一个媳妇。 杏花村是一处偏远小村庄,也就三十五户人家,而且自来男多女少,加上还有不少嫁出去的,村里男子娶妻越来越难,他们三兄弟又不愿意随意找了女人将就了,便商议了一下,决定买一个小丫头回去作为童养媳,好好养三四后再成亲,这样感情也能深厚些。 刚走过拐角,常奎便被一个老妪拦了下来,“这位公子,可是相看姑娘的?” 她瞧着常奎一身布衣,但这周身的气势又不像是在大院里做下人的,来这人市,想必不是买奴婢,怕是来买暖被窝的女人的。 这附近有不少村子都是如此,很正常。 常奎只扫了一眼她,那脸上挂着谄媚的笑,实在令人不喜,不再多作纠缠,抬脚径直往前走去。 “哎...公子先别走啊,我这有一人,便宜卖给你了,只要五两银子,就五两!”老妪拉着他,指了指旁边被绑在一旁的女子,“这是我女儿,家里穷,都快揭不开锅了,实在没办法才卖的,今年已经十五了,正是好年纪,养上几日便能成亲。” 常奎眉心微皱,有些不耐地撇开老妪的手,但还是下意识看了一眼靠在墙边的人。 女人全身脏兮兮的,身上的衣裳早就失了原本的颜色,一头长发乱糟糟的披在背后,脸上有几道伤还未好全,看得出来没有好好上药,伤口已经发炎红肿,再这么拖下去,这女人离破相就-->>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