秉烛信步走过那许许多多的大厅、走廊、方庭、卧室;在冥冥之中,看到她的祖先,某位科波尔爵士、某位张伯伦爵士面色阴沉地俯视着你。 你回以恬淡的微笑。 你在这住了好些天,恨不得带你一次性逛完她出生的已有四五百年之久,祖先不是伯爵就是公爵的庄园的未婚妻,终于意识到这是项巨大的工程,你状似漫不经心安慰蔫蔫的她不急于一时。 她坐在床沿,竟有丝乖巧,好似想通了什么,眼神明亮望着你,浑身松懈下来,像只波斯猫不雅地伸着懒腰,喃喃重复你的话,慵懒地连你试探提起的“可以多叫些人来,热闹,比如勋爵次子”都随口答应。 当然,最后也只叫了勋爵次子。 …… 晴空万里,未婚妻到花园里给坚果树剪枝,穿着方便的齐膝短裤,你和受到许多女人的仰慕,甚至某些男人也对他有钦慕之情的勋爵次子,在一处浓荫下彬彬有礼地交谈。 其实不必与他交谈,甚至不必亲眼见过他,人们眼前也会浮现出一位服饰华丽的高贵绅士形象,这种幻觉尤其会出现在浪漫悱恻或是日暮西山之时。 他对打扮成男装的未婚妻平淡接受,别说未婚妻是个怪胎,喜爱读书创作的他亦是异类。 书,是留给那些瘫痪和垂死的家伙的。 贵族相信阅读的毛病一旦形成,人体的机能也随之削弱,很容易成为笔墨中所潜藏的另一灾祸的牺牲品:那可怜的人开始写作。 穷人沾上这事,已经麻烦多多,但穷人毕竟没有更多东西可以失去,或许漏雨的屋顶下一桌一椅就是他的全部财产。 但对富人而言,写书是一件极端悲惨的事情。 富人有房屋、有牛群、有女仆、有财产、有各式亚麻制品,但这一切对他来讲味同嚼蜡,惟有写书的念头,这正是那细菌的危险之处——他愿交出自己的每一个铜板,只为写成一本小书并因此成名。 勋爵次子跟你说他心目中曾经的神:“作家们的诗都是潦草地写在洗衣账单的背面,然后将这些草草写就的诗从街面的小门递给印刷店老板。《哈姆雷特》就是这样印出来的,《李尔王》也是,还有《奥赛罗》。这些剧本错误百出也就不足为怪了。” 他讲得妙趣横生,你听得兴致勃勃。 但他没有说的是,这些作家中有一半人酗酒成性,且个个生性风流;他们大多与太太整日吵架,无一不是满口谎言、勾心斗角的卑鄙小人。写作余下的时间,他们在小酒馆或露天啤酒馆豪饮畅欢,言谈间极尽风趣而回避信仰,举止间放浪形骸,就连宫廷生活与他们相比也相形见拙。 他知道自己与这些作家的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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